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3年(nián)部分節假日安排的(de)通知
國辦發明電〔2012〕33号
各省、自(zì)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,國務院各部委、各直屬機構:
根據國務院《關于修改<全國年(nián)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>的(de)決定》,為(wèi)便于各地(dì)區、各部門及早合理(lǐ)安排節假日旅遊、交通運輸、生産經營等有關工作,經國務院批準,現将2013年(nián)元旦、春節、清明節、勞動節、端午節、中秋節和(hé)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(de)具體安排通知如(rú)下。
一(yī)、元旦:1月1日至3日放假調休,共3天。1月5日(星期六)、1月6日(星期日)上班。
二、春節:2月9日至15日放假調休,共7天。2月16日(星期六)、2月17日(星期日)上班。
三、清明節:4月4日至6日放假調休,共3天。4月7日(星期日)上班。
四、勞動節: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調休,共3天。4月27日(星期六)、4月28日(星期日)上班。
五、端午節:6月10日至12日放假調休,共3天。6月8日(星期六)、6月9日(星期日)上班。
六、中秋節:9月19日至21日放假調休,共3天。9月22日(星期日)上班。
七、國慶節: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,共7天。9月29日(星期日)、10月12日(星期六)上班。
節假日期間,各地(dì)區、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(hé)安全、保衛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發生,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,确保人民群衆祥和(hé)平安度過節日假期。
國務院辦公廳
2012年(nián)12月8日